根据省发改委《关于梳理陕西省2021-2023年度保障性项目及基地项目废止清单的通知》(陕发改能新能源〔2025〕36号)文件要求,经有关县区申报,现将我市拟废止的光伏项目有关情况予以公示。公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(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1月24日)。如有意见和建议,请在公示期间向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映,反映方式以来人或署名来信(包括电子信函),对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。联系电话:0915-3203690,传真:0915-3212285,通讯地址:汉滨区育才路113号,电子邮箱:aksfgwnyk@163.com。
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2025年1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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