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: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进一步加强水利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,切实提高中央资金安排使用的科学性、精准性、规范性,有效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,根据《政府投资条例》和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的相关规定,我们制定了《水利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执行。同时,各地可结合实际,进一步研究制定细化的管理办法。
详见附件:水利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.pdf
国家发展改革委
2024年12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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